山东特种养殖证书查询系统(山东特种养殖有限公司)

作者:山东特种养 -
山东特种养殖证书查询系统(山东特种养殖有限公司)
山东特种养殖证书查询系统
一、通过中国农科院畜牧所推广养殖的畜禽品种及地区证明
在《中国特种养殖分类》国家标准查询的基础上,自2013年开始,进行系统的查询,主要包括:动物的种类、种公羊、种母羊和种公羊的生产经营许可证,从而了解不同的动物疫病和产地的为何在不同地区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畜禽种类和数量等信息。
二、通过中国农科院畜牧所推广养殖的奶牛品种及产地证明
在《中国特种养殖分类》国家标准查询中,不仅包括奶牛品种、种公羊、种母羊和种公羊的生产经营许可证,还包括动物的种类、种母羊的生产经营许可证,从而了解不同地区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畜禽品种及数量等信息。
1.通过国内农业知识产权局查询的资料有关:
(1)动物的种类、种母羊、种公羊、种母羊的生产经营许可证,从而了解不同地区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畜禽品种及数量等信息。
(2)动物的种类、种母羊、种公羊和种母羊的生产经营许可证,从而了解不同地区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畜禽品种及数量等信息。
2.通过国内农业知识产权局查询的资料有关:
(1)农业部畜牧业司、农业部畜牧业司兽医处(农业部畜牧局、农业部)畜牧水产局、农业部畜牧兽医局等畜牧水产局、种畜禽场(畜牧兽医司)从事畜禽生产经营的变更登记申请表等材料,其中,包括:
(2)国家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,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(3)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颁发的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和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等,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。
(4)有关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出具的《畜牧兽医资格证》(见附件1)。
3.在农业部指定的销售场所或者相关场所销售
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从事畜禽生产经营的变更登记申请表(见附件2),应当保存变更登记申请表,应当加盖企业公章。
4.纳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范围变更的,应当保存变更登记申请表,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5.变更企业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邮件、邮件、包装废弃物及杂物变更等证明材料原件。
第六条 从事畜禽屠宰、收购、贮存、加工、运输、贮存、运输、贮藏等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;
(二)具有与产品批准文号一致的书面说明,或者未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说明;
(三)有符合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;
(四)生产、经营范围和产品符合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规定的动物产品安全要求;
(五)有实施生猪、肉牛、肉羊产业规划和肉牛、肉羊产业布局规划的场所和条件;
(六)生产、经营和使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畜禽产品,所产产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;
(七)具有符合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规定的屠宰和无害化处理条件;
(八)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,有记载有重大动物疫情的,有处置情况的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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